老张茶馆:法理小课堂——刑民具体化的二阶层理论,好记管用!
更新时间:2025-07-22 20:09 浏览量:1
原创作者:刘清杰
2025年2月6日
老张是社区里出了名的热心肠,又懂法律,大家有个家长里短、纠纷矛盾都爱找他说道说道。这天傍晚,老张像往常一样在自家院子里支起小桌,沏上一壶茶,几个邻居围坐过来,听他讲起了两阶层理论。
“前几天,咱小区的小李可碰上事儿了。” 老张老抿了口茶,慢悠悠地说,“他下班回家,路过王大爷家门口,瞧见王大爷家的狗正追着一只流浪猫咬,那流浪猫看着可怜,小李一时心急,就拿旁边的树枝把狗给赶跑了,结果不小心把狗打伤了。王大爷可不乐意了,说小李故意伤他的狗,要他赔。”
邻居们一听,纷纷议论起来。有的说小李是好心,不该赔;有的说狗也是王大爷的财产,打伤了就得赔。
老张笑着摆摆手,说:“这事儿啊,就得用两阶层理论来分析分析。这两阶层,一层是客观违法阶层,一层是主观有责阶层。先看客观违法阶层,简单说,就是看行为本身是不是对别人的权益造成了侵害。从结果上看,小李确实损害了王大爷对狗的所有权的物,造成了侵害。这行为在客观上是造成了危害后果的,初步符合违法的条件。”
“可这小李是为了救流浪猫啊,总不能算他做错了吧?” 一个年轻的邻居忍不住问道。
老张点点头,说:“问得好,这就涉及到客观违法阶层里的违法阻却事由了。违法阻却事由,就是那些能让看似违法的行为变得不违法的理由。比如说正当防卫、紧急避险。小李赶狗是为了救流浪猫,他这行为其实可以算是一种紧急避险。紧急避险就是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,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,造成损害的,不负刑事责任。在民事上也是一样的道理,小李为了救流浪猫,不得已打伤了狗,从这个角度看,他的行为虽然造成了狗受伤的后果,但因为存在紧急避险这个违法阻却事由,在客观违法阶层,他的行为就不具有违法性。”
“那这事儿就这么结了?王大爷不能找小李赔了?” 另一个邻居追问道。
老张接着说:“还得看主观有责阶层。就算行为在客观上不违法,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,还是可能要承担责任的。但小李当时是出于救流浪猫的好心,他主观上既没有伤害狗的故意,也不存在过失,他的行为是为了避免流浪猫受到伤害,所以在主观有责阶层,他也没有可谴责性。综合两阶层来看,小李的行为既不违法,主观上也没有过错,王大爷找他索赔,是没道理的。”
邻居们听了,恍然大悟,纷纷感叹这两阶层理论还真是有门道,以后遇到事儿,也得像老张这样,从客观和主观两个层面好好分析分析 。
当你读完这个故事的时候,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都能套用二阶层理论。你说管用不管用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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