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子剧要把握戏剧与互动游戏的边界
更新时间:2025-12-30 09:55 浏览量:2
近些年,随着社会、家长对儿童精神成长、审美熏陶日益重视,既含有戏剧艺术元素、又能为亲子互动提供便利的亲子剧,受到观众欢迎。然而目前,市场上的亲子剧通常特别强调互动,对戏剧自身的艺术审美特质则相对忽视。笔者认为,亲子剧是戏剧的一种,应该强化戏剧的基本特征,注重发挥艺术审美功能。
严格说来,亲子剧应是一种基于内容、风格和受众特征的描述性界定,外延相当广泛。就市场实际情况而言,目前多数亲子剧侧重沉浸式体验和亲子互动交流,而值得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予以讨论的,恰恰主要是上述这种打破常规观演关系、属于沉浸式戏剧范畴的亲子剧。纵观戏剧发展创新的历史,演出场域、观演关系的变革素来是一股强大的推动力量,对戏剧的内容、形式、风格乃至一定时期内戏剧文化的形成、社会对戏剧的普遍认识等,产生重要影响。一般认为,镜框式舞台在16世纪开始采用,由它所“建造”起来的“第四堵墙”、所产生的间离效果,在20世纪由戏剧家布莱希特在理论上予以总结确认。包括亲子剧在内的沉浸式戏剧“推墙破框”,表现形式、观演关系的突破背后,是艺术风格、审美范式的创新,这对于戏剧艺术的发展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,应予肯定。考虑到孩子尤其是低龄儿童的理解和接受能力,亲子剧在思想内容上不宜太过艰深、更不宜太过成人化,而是力求以近乎互动游戏的方式走近孩子,这也是一种合乎实际情况的理性选择。
然而,如何把握戏剧与互动游戏的边界,需要亲子剧创作者认真思考、慎重对待。作为人类古老的艺术形式而绵延至今,戏剧是创作者主体精神、生命体验的投射,是人类生活经验、情感价值的沉淀,是人类文化与文明的凝结。纵然不能将过于厚重的内涵、过于复杂的命题强加给孩子,但亲子剧毕竟仍是戏剧,应该在表达方式、包装形式上贴近儿童的同时,在思想内容、表达意识上突出戏剧的一般特征,具备较高的审美价值、一定的艺术启蒙功能,这是基于亲子剧类型归属的必然要求。
从服务受众和市场效果的角度考虑,亲子剧也应该在互动之外,突出自身作为戏剧的一面。毕竟,一般意义上的亲子互动在家庭内部就可以随时随地进行,故事书、绘本等也早已是亲子家庭的“标配”。可以说,亲子家庭中不缺故事也不缺互动,家长之所以带着孩子付费观赏亲子剧,一个重要的诉求是获得日常亲子互动所难以产生的效果和体验。而戏剧性,正是这种效果和体验的核心所在。倘若亲子剧仅仅止步于互动,那家长也就没必要带着孩子走进剧场了,自家客厅应该是更便利的选择。
许多时候,孩子的理解力、鉴赏力超出成年人预期,把亲子剧做成主要用来哄孩子的互动游戏、忽视其戏剧性,多数时候是创作者偷懒。实际上,亲子剧大可强化戏剧属性,尽情发挥引领性、启发性。在整体适配孩子接受能力的基础上,个别点位深了、难了也无妨,亲子共同观演后,家长的解释和引导足以解决这一问题。让孩子“跳一跳就够得到”,不正是一种教育与提升吗?(夕 君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