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声丨壶口瀑布的门票与民心:一场本可避免的风波
更新时间:2026-03-20 14:50 浏览量:1
案头的砚台刚磨好墨,就听窗外有人议论壶口瀑布的新鲜事——一名游客在景区外拍了段视频,对着黄河喊了句“门口要钱,一人100”,结果被景区投诉侵犯名誉权。这事儿听着就蹊跷,黄河是咱中国人的母亲河,难道看一眼还得先问景区“允不允许”?
那游客的视频,我找来看了,镜头里黄河水奔腾咆哮,他站在岸边,语气像跟家里长辈唠嗑:“妈,我们来看你了,门口要钱,一人100,我们就不进去了,在这里看看你就行了。”说实在的,这话里没带半个脏字,满是普通人出门在外的无奈:想亲近自然又心疼钱,只能在门口远远望一眼。可就这么一段视频,景区不乐意了,说他“恶意攻击、诋毁”,还强调“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”。
这话一出,网友可不干了,有人说:“黄河是大自然的杰作,啥时候成了哪家公司的资产?”有人翻出票价单:“山西那边110,陕西这边100,人家说的是实话啊。”更有人纳闷:“游客就叹口气,咋就侵犯名誉权了?难道景区的名声比民心还脆?”结果呢,山西景区的评论区、直播间全“沦陷”了,工作人员急得出来解释:“事发地是陕西那边,我们是受害者!”可网友不买账:“不管陕西山西,先讲讲‘黄河归公司’这话咋说的?”
要说这事儿的根子其实不在“谁的景区”,而在“啥是景区”。壶口瀑布是黄河冲刷出来的自然奇观,是老祖宗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宝贝,景区修了路、建了观景台,收点维护费天经地义,但要是把“收费”当成了挡箭牌,把游客的实话实说当成“诋毁”,那就本末倒置了。就像巷口的老茶馆,老板要是听见客人说“茶有点贵”,就把人赶出去还骂人家毁了茶馆名声,那这茶馆迟早得关门。
律师说的在理:游客说门票100元,是照着票价单念的,既没造谣也没骂人,咋就侵权了?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里写得清楚,名誉权受保护,但得是被人侮辱、诽谤了才算。人家只是拍了拍黄河,叹口气说门票贵,这就像街坊邻居说“今天菜价涨了”,顶多是句实话,算哪门子侵权?景区这么一闹,反倒让人觉得“心里有鬼”:是不是票价真的定高了?是不是怕人说出真相?
更让人犯嘀咕的是景区那句“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”。黄河奔流了上万年,历朝历代的人都能免费看、随便看,怎么到了现在就成了“公司开发”的?景区修的栈道、厕所、停车场,这些是“开发”,值得称道;但把整个瀑布说成“公司财产”,就有点说不过去了。就像有人在泰山脚下修了个台阶,然后说“泰山是我开发的”,这不让人笑掉大牙嘛!
其实游客要的不多,不过是说句实在话、要个合理的解释。要是景区当初能好好说“门票100元是维护景区的成本,我们还对老人小孩有优惠”,或者干脆问问“您觉得票价哪里不合适,我们听听意见”,恐怕就没这风波了。可景区偏要拿起“法律武器”,对着一句实话较真,结果呢?赢了投诉,输了人心。
这让我想起老家的百草园,以前是谁家都能进的菜园子,后来圈起来收门票,有人嘀咕“小时候随便玩,现在要钱了”,管理员听见了,不是瞪人,而是笑着说:“收点钱雇人除草、修篱笆,大家进来玩着也舒服不是?”这么一说,没人再抱怨了。景区和游客本该是这样的关系:你提供方便,我掏点钱,有话好好说,有事好商量。
现在山西景区说自己是“受害者”,陕西景区说“不了解情况”,可网友的眼睛亮着呢,大家争的不是100块钱的门票,而是一口气:大自然的馈赠,不能变成少数人的“摇钱树”;游客的心里话,不能被当成“坏话”堵回去。壶口瀑布的水还在流,它见过千百年的风雨,也该容得下普通人一句实在话。
说到底,景区是给人逛的,不是给人怄气的。票价合不合理、服务到不到位,游客心里都有杆秤。与其拿着“名誉权”当盾牌,不如好好想想怎么让游客来得舒心、看得满意。毕竟,景区的名声,不是靠投诉能保住的;景区的口碑,得靠人心一点点攒起来。(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王志坚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