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知不是胡言的理由!
更新时间:2025-04-08 18:59 浏览量:9
#头条首发大赛#我发文讨论司马南偷税国法定性是罪还是错,有“大脸猫爱吃梨”者回答,出口就暴露了他素质的残次:
〔这孙子赚夹头粉的钱等同于盗窃国家财产还不交税,是你你不弄死他?〕
我指教他:
司马南是独立学者,就是吃开口饭的,没有受众没有粉丝,他靠什么吃饭?就象曲艺演员,没有观众他怎么生存?如果他们的“节目”实在“滞销”,那就只能改弦更张另谋职业,观众是曲艺演员的粉丝,这就相当于司马南的观众是粉丝,他之所以拥有众多“观众”,说明他的节目不“滞销”,这也象做生意,有买才会有卖,你没有买主,能支撑几天?而演员也好,生意人也好,司马南也罢!演员赚观众的钱,生意人赚买主的钱,司马南赚粉丝的钱叫“等同于盗窃国家财产”?你这个水可真泛滥得波涛汹涌!你骂司马南的粉丝“夹头”,等同于骂了所有演员的观众,所有生意人的买主,所有司马南的粉丝,你可真是一杆子扫翻了若干条船上的人!再看你的“等同于盗窃国家的财产还不交税”!更令人笑得鼻涕泡此起彼伏!你盗窃了国家财产,还敢去税务局申报“盗窃所得税”,这得是发了多高的烧?
你又凭什么弄死司马南?国法是以罚款的形式对司马南进行行政处罚,不是定罪量刑的犯罪惩罚,你能超越国法判他死刑?按你的逻辑,当年范冰冰偷税8个亿,该“弄死”多少回?你不妨用8亿除以537万算算!
无知不是你胡言乱语的理由!